你认真的?闵悉斜睨他。
云霁点头:真的。我带了有台阁体的字帖,你照着这个临摹吧。他拿出一本字帖给闵悉。
闵悉拿过来翻看了一下:这真是人手写出来的?
对啊,人手写出来,然后雕版师傅按照模板一个个雕刻好,再印出来的。
闵悉看着都头大:我试试吧。
不用开店做生意,闵悉以为自己会轻松一点,结果并没有,因为读书比做菜还累。做菜是胸有成竹,按照经验来做就行,也不怎么费脑子。而读书写字是真的费脑子,劳心比劳力要辛苦,而且不像做菜那样容易看到成绩,特别容易有挫败感。
闵悉照着字帖临了一篇大字,他看看自己的字,又看看字帖,不由得叹息,真是一坨狗屎。
云霁听到他的叹息声,过来看了一眼,说:可以啊,有进步,这一竖和这一捺都很好。他拿起笔圈了几笔闵悉的字。
闵悉苦笑:七哥你就别夸我了,我这也就是瞎猫碰到死耗子,碰运气写出来的,并不是笔笔都能写得好。
云霁耐心安慰道:你才刚开始练,写不好实属正常,写得多了,自然就好了。坚持住,你把咱们带来的那些毛边纸都用完了,我估摸着字能上几个台阶。
好吧,我再坚持坚持。闵悉准备再临一张,瞥见窗外迭戈提着篮子从外面跑了进来,手里的篮子都快甩上天去了,看得出来心情极好。
迭戈回来了,应该是卖完了。
云霁朝外看了一眼:正好,让他做晚饭吧。你学得烦了,咱们出去走走,散散心。
闵悉笑起来:好。
迭戈推开院门,兴冲冲地冲进了屋子:东家,你猜我今天赚了多少钱?
闵悉说:200瑞斯?
迭戈本来想否认,但又停了片刻,说:差不多,不过有将近300瑞斯。我也就提了三四十个泡芙出去吧。还挺好卖的,没想到10瑞斯一个都有人买,里斯本的有钱人太多了。
闵悉好奇道:你居然卖10瑞斯一个?在哪儿卖掉的?
我开始还想着,卖5瑞斯一个吧,好像太便宜了,因为这个泡芙比别的蛋糕和面包难做很多,而且也更好吃。第一个人过来问价格的时候,我就说了10瑞斯,心想还还价,卖8瑞斯也差不多了,没想到她不还价,直接就买了。吃了之后,又觉得好吃,就给她那些朋友每人都买了一个。我就在市政广场那儿卖的,今天下午那儿有个集会活动,很多人都去了。咱们船上那些水手都在广场上摆摊,可热闹了,生意很火爆。迭戈脸上的兴奋劲还没过,这是他头一回独自去赚钱,这种感觉太新奇了。
云霁赞许道:不错,就该贵一点。以前咱们卖得太便宜了,贵一点,即便卖得少些,钱也赚回来了。最重要的是,人没那么累。
我也是这么想的,反正我也没做多少,卖不出去,就拿回来自己吃了,送给别人吃也可以。迭戈笑道。
没错,这心态就很好,咱们又不指着这点钱养家糊口,就是要专坑有钱人!闵悉赞许道。
那我明天还去卖!迭戈兴奋道。
当然可以。累不累?云霁问。
迭戈猛摇头:不累。
云霁笑眯眯道:那行,晚饭就你做吧。
迭戈满口答应:好。
云霁对闵悉说:有人做饭了,咱俩出去散散心,起码还是步行?
只有一匹马。
去桑维斯那儿再借一匹。
好。山里的野花都开了吧,熊葱应该也长起来了,拿个篮子去摘点野菜回来吃。闵悉去拿了个篮子。
迭戈听说他们要去摘野菜,也很心动,可是他答应做饭了,只好欲言又止地眼巴巴看着两个东家骑着马走了。
春天是真漂亮,两人骑着马,一路过来,居然发现了一大片粉色的花海,两人打马近前,发现是一大片杏花林,粉色的杏花开得云蒸霞蔚一般,美得令人窒息。', '。')
关于《大航海时代:我用美食征服欧洲》的最新评论
书迷小李
这本书的设定太棒了,人物关系错综复杂,每次阅读都让我充满期待,简直是不可自拔!
2024年11月29日 11:00
追书小王
情节发展让人激动,每个转折都很意外,让人忍不住一口气读下去,实在太精彩了!
2024年11月29日 12:30
小说迷小陈
人物塑造非常出色,每个角色都有鲜明的个性,尤其是主角的成长,让人感同身受。
2024年11月29日 13: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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