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'众人还想留他们吃饭,闵悉说:饭我们就不吃了,快要宵禁了,我们要赶在宵禁之前回去。
他们要走的时候,被一名水手叫住了:东家,这些金币还是你们帮我们收着吧,我们每天早出晚归的,放在家里怕遭贼,带在身上也怕丢了。你们帮我带着,等回去的时候,和工钱一并给我。
他一提,其余的人也觉得确实是这么回事,于是又把金币全都交还到了闵悉和云霁手里。两人无奈,只好又把钱收了回去代为保管。放在他们那儿其实也未见得安全,他们在家还好,要是出去了,也怕有盗贼入室偷窃,所以还是都送到男爵府上去吧,正好他们卖货的那些钱都在那边。
他们赶着马车出城,迭戈说:我看他们上街去摆摊,好像生意很不错的样子,要不我也去卖泡芙吧!
闵悉笑道:完全可以啊,你就在家里做好,用篮子装着去卖,或者挑副担子吧,给你打一套装泡芙的屉匣,一层一层的,可以装不少,每天也能赚个几百瑞斯。
那我明天就试试。迭戈说。
好!
翌日迭戈果真要做泡芙,不过他们的院子里没有做面包窑,迭戈要做泡芙,还得去桑维斯家烤。
闵悉和云霁决定自己在家打一个面包窑,免得想烤点糕点吃还要跑桑维斯家去,虽然那边肯定很欢迎他们过去,但还是烤了给送过去对他们来说更便利。
迭戈在桑维斯那边烤了一天的泡芙,桑维斯和雷斯就吃了一天的试验品。迭戈许久没做泡芙了,又用的是自己不熟悉的烤炉,所以一时间还没掌握诀窍,烤出来的泡芙要不回缩了,要不就不空心,要不就是烤糊了,尝试了好多遍,才终于烤出了外酥里软的泡芙。
桑维斯和雷斯都夸他做的泡芙好吃,迭戈便拿着成功的试验品回去给闵悉和云霁品尝,两人都说好吃,可以出摊了。
迭戈说:那我明天真的去出摊?
去吧,我给你找个篮子,拿块干净的棉布铺着,你挎着小篮子进城去卖泡芙吧。闵悉说。
云霁问:要我借马给你?
迭戈嘿嘿笑:不骑马,我上午过去烤,下午去卖,天黑前回来。
那祝你好运!闵悉说。
迭戈信心满满,第二天一早就去买料烤泡芙,然后挎着篮子出去卖点心了。
闵悉和云霁在精神上给予支持,但没有帮什么忙,让他自己去忙活,倒是桑维斯和雷斯两个人很热情地帮着忙前忙后,他俩本来除了种菜,也没别的事,如今可算是找到一点事做了。
闵悉和云霁便在家读书,云霁开始给自己出题写文章,等拿回去给外祖父批阅。
闵悉还是背书,他发现记忆力也没自己认为的那么差,多读几遍还是能够背下来的,麻烦就在他的思维方式跟古人不太一样,理解起来总有差距。云霁鼓励他,书读百遍其义自见,多读多想,慢慢就明白了。
闵悉背得烦了,就去练字。他发现比起背书来,写字更可怕一些,全都要写繁体就罢了,还要写得好看,否则考官看到你一手烂字,压根不管你写了啥,直接都给你的试卷扔一边去了,连评选的资格都没有。
第289章 春食韭香
闵悉写完一篇字,看着惨不忍睹,把毛笔一放,用力抹了一把脸,仰天长叹:要命啊,这得要到什么时候,我这手字才能见人?
云霁听到他的话,抬起头来一看,忍不住噗嗤笑出了声,闵悉听见他的笑声,低头看了一下自己的手,不知道什么时候黑了:我脸上有墨?
云霁憋着笑点头,从一旁的洗手架拿了帕子沾了水,给闵悉擦拭脸上的墨迹,这墨是用墨条研出来的,跟欧洲的水墨不同,浓度更浓,沾上后很难擦。
闵悉就乖乖让云霁给自己擦墨,直到皮肤都擦红了,才擦干净。
这墨也太浓了!下次得多兑点水才行。闵悉说。
云霁低头看着桌上他写的字和字帖,说:要不还是不练柳公权了,练台阁体吧。
闵悉不懂这个,问:什么叫台阁体?
云霁拿了自己正在练的字给他看:就是这种,横平竖直、方方正正,我写的不好。但如果想要在科举道路上走得更远,写一手漂亮的台阁体是非常有必要的。
闵悉看着那几个印刷体一般的字:这还叫写得不好?我的妈呀,让我写成这样再去考试,那还是杀了我比较容易一点。我不想考了,白身就白身吧。他开始摆烂。
云霁说:我也很不喜欢这种字体,太规矩死板了,这其实也是我当初不考科举的原因之一,觉得没必要把时间都浪费在无意义的事上。
闵悉看过云霁以前写的字,矫若游龙,力透纸背,确实不是这种毫无个性的台阁体。
云霁又说:你没练过毛笔字,现在开始就写台阁体的话,可能入门比我还要快些。
关于《大航海时代:我用美食征服欧洲》的最新评论
书迷小李
这本书的设定太棒了,人物关系错综复杂,每次阅读都让我充满期待,简直是不可自拔!
2024年11月29日 11:00
追书小王
情节发展让人激动,每个转折都很意外,让人忍不住一口气读下去,实在太精彩了!
2024年11月29日 12:30
小说迷小陈
人物塑造非常出色,每个角色都有鲜明的个性,尤其是主角的成长,让人感同身受。
2024年11月29日 13: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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