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素玲:等过几天种完地,你跟着建筑队出去打工吧,秋天再回来,也能赚点。
苏海生抽着闷烟,很久之后才说:行吧。
从家里离开后,苏雪一直心不在焉的,一会想着苏语要好好学习,一会想着去孙家提亲的事,一壶又想到苏海生出门打工。
她记得书里只大略的提了一嘴苏家和豪门孙家搭上关系的事,好像是苏海生为了救孙家的老爷子,也就是孙研序的爷爷,一条腿被截肢了。
之后孙家是打算给很多钱的,可是刘素玲去了一趟城里不知道怎么跟孙家谈的,不但把原主送去了豪门当童养媳,自己还过去当了保姆。
没多久就在市里买了房子,把儿子也接了过去,只留下了苏语在老家照顾没了一条腿的苏海生。
当然后来苏语也跑去了市里,苏海生在原主结婚之后才搬去市里。
苏雪想不明白,到底什么原因会让孙家接受苏语当童养媳的?
就算她学习好,这一个条件也不够。
想什么?头上忽然传来一道声音,苏雪的思绪被拉回来,心不在焉的应付道:没什么。
第二天上完早自习,韩静莉忽然跟苏雪说:咱们班要转过来一个新同学,你听说了吗?
什么新同学?苏雪还没听过这事。
韩静莉:据说从市里来的,还给咱们这的食堂捐了好多机器和粮食,以后我们不用再吃小米饭了。
真的假的?苏雪以前虽然没怎么吃过小米,不像别人那样厌恶,但小米粗糙,真没有大米的香糯,她也不怎么喜欢,更何况一天还要吃三顿呢。
韩静莉脸上笑的像朵花:当然是真的了,大家都传遍了,还有人见过转校生呢,长得可帅了。
苏雪嗤笑:上次你还说隔壁转来的帅呢,结果一脸青春痘。
韩静莉被她说的不好意思:我那不是听差了吗,这次这个可是真的,一会就来了。
苏雪没把韩静莉的话放在心上,拿出课本准备学习。
要上第一节 课的时候,班主任还真带进来一个男生。
个子不算太高,长得眉清目秀,唇红齿白的,里边穿着白衬衫,外边穿了一件格子马甲,很有90年代时期的年代感。
苏雪只抬头看了一眼就去准备上课用的东西了,她对这种小男孩不感兴趣。
咳咳咳。
班主任清了下嗓子,给大家介绍一下,这是我们班新转来同学,孙锦骁,以后就是你们的同学了,大家互相照顾,不要欺负新同学。
顿了下,他指着苏雪身后的位置:你去那坐。
孙锦骁?
啪嗒——
苏雪的笔掉到了桌子上,叽里咕噜的直接滚到了桌子边,眼看就要掉到地上,幸亏孙研序手快,给她按住了。
此孙锦骁不是书里的孙锦骁吧?
怎么那么巧?
他不是孙家的小少爷吗,怎么可能来一个乡下的小镇读书?
有钱人体验生活?
不不不,苏雪两眼直愣愣的看着从讲台上往下走的男生,轻轻的摇了下头。
一定是她听错了,或者重名。
可是,刚才韩静莉明明说过是从城里来的,还给学校捐了很多财务,除了富豪孙家,还能有谁?
你认识?孙研序看她表情不对,古古怪怪的,问道。
不,不认识,苏雪接过他手里的笔,又看了一眼孙锦骁,还没等她坐好,忽然发现孙锦骁的目光扫了过来,在落到她的脸上时竟然定格了几秒。
苏雪:……
她不是真的原主,自然不会害怕见生人,也大大方方的回视着对方,没想到孙锦骁竟然跟她挑了下眉,好像在跟老熟人打招呼的样子。
苏雪更晕了。
很快听见男生坐在了身后,她不自然的抖了下肩膀,这么匪夷所思的事情,书里都不可能发生。
原书她虽然看的囫囵吞枣,一目十行,可是她真没记得有这样的剧情,在原主去孙家之前,孙家的小少爷来过永洼镇。
或者作者写露了?
孙家小少爷来过永洼镇,然后对原主一见钟情,然后才想办法把她接到豪门去的?
可是从后来孙锦骁对原主的态度来看,他根本不可能喜欢原主啊。
否则怎么跟她亲姐姐搞到一起去了?
真是太匪夷所思了!
作者有话要说:
孙锦骁:你们两个想在乡下过小日子,想得美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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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《首富大佬的佛系小娇妻[穿书]》的最新评论
书迷小李
这本书的设定太棒了,人物关系错综复杂,每次阅读都让我充满期待,简直是不可自拔!
2024年11月29日 11:00
追书小王
情节发展让人激动,每个转折都很意外,让人忍不住一口气读下去,实在太精彩了!
2024年11月29日 12:30
小说迷小陈
人物塑造非常出色,每个角色都有鲜明的个性,尤其是主角的成长,让人感同身受。
2024年11月29日 13: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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