杀了他。
他的枪跟他说。
杀了他。
他的灵魂跟他说。
杀了他。
身边的一切都活了过来,扭曲地尖叫着。
杀了他杀了他杀了他杀了我杀了他杀了他——
他举起枪。
枪声与拳脚,战斗与鲜血。
他看到对方猩红的血,看到那面具破碎后露出惊恐的蓝色眼睛。
扣下扳机的手指停顿了。
那孩子的朋友们赶来了,惊雷般的闪电,灼烧一切的热视线,还有一往无前的利剑所带的锋芒。
他狼狈地逃走,或许不是因为那孩子有一群厉害的朋友,但肯定是因为那孩子有在乎他的朋友。
蝙蝠侠或许没法永远为了他的罗宾赶到,但永远会有人为了罗宾赶到。
而他没有。
他孑然一身走在雨里。
远处哥谭市中耸立的塔楼高高在上,仿若从云端俯视着他,如同神明轻飘飘地一瞥。
他的意识之海在尖叫,五感在不断过载,就像整个哥谭市的声音都撞进他大脑。
他本该死了的。
死在那场满是烟尘的爆炸里,死在无人问津的废墟里。
然后长眠于地下,墓碑上镌刻着失败。
拉萨路的池水将他从地狱里捞起,刺客联盟将他的神智拼凑。
他以为他已经踩在现实的地面上,但实际上一睁眼,仍旧只有一根细线拽着他,低头就是万丈深渊。
细线崩断,他坠了下去。
一阵失重的恍然后,杰森意识到自己现在并不在哥谭的雨夜中行走。
他甚至不能确定自己在什么地方,眼前一切是否只是幻觉。
在晴空与蓝天之下,他看见一个年幼的自己。
男孩毫无生气地蹲在那里,空洞的双眼抬起来,回望向他。
第22章 番茄浓汤04
022.
稀奇。沃利单手插在口袋里,略微前倾,站在一边探头看着两个对视的人:杰森向来不会靠近别人,看来他很喜欢你?
红头罩从鼻腔里发出一声气音,像是不屑。
喜欢我?他冷笑,拽开了自己皮衣外套的前襟。
他那件皮质的机车外套下是一件深色高领的紧身衣,沃利看不出材质,但是绝不会简单。
深色的紧身衣紧紧贴着他的胸口,很轻易就可以看出他锻炼得十分明显的肌肉线条,胸口的布料紧紧地绷着,一抹鲜红跃然而上。
那是一个红色的蝙蝠形状。
而杰森正紧紧盯着此处。
他是在看这个。红头罩拉开外套露出蝙蝠标志:看见蝙蝠就走不动道的小鬼。
也不知道他这句话是在说谁。
咦,沃利四下看了看:那只大鸟不见了。
那不叫什么大鸟,那是美洲雕。美洲雕,又称白头海雕,或者白头鹰,是通常体长一米,翼展两米有余的猛禽。
红头罩看了他一眼,好像在嘲讽他没有文化:它是我的精神体,我把他收起来了。
沃利到不介意表露出自己对某些东西缺乏认知的一面,毕竟他失去了记忆,很多事情全凭隐隐约约中的本能感觉,像是具体的知识,没能及时在脑海中闪现的话也没有别的办法。
倒是另外一个名词让他感到在意:精神体?
哨兵向导的精神体——怎么感觉你没什么常识?
——我确实在经历一些记忆缺失的问题,但是说实话我觉得‘精神体’应该对我来说真的不是常识。沃利睁大眼睛:我没听过这个。
在这段时间之内他也接到过几次食客给他的委托任务,这些任务都能为他带来一段时间的时间同步效果,虽然这个效果时长时短,最短的一次只有不到一分钟的时间,他也只来得及完成委托人的任务——将委托人送到医院去。然后剩下的时间在城内随意逛逛就已经消耗殆尽了。虽然他的速度很快,但是一秒钟对于他来说也并不是永恒的。
关于《神速力中开餐厅[综英美]》的最新评论
书迷小李
这本书的设定太棒了,人物关系错综复杂,每次阅读都让我充满期待,简直是不可自拔!
2024年11月29日 11:00
追书小王
情节发展让人激动,每个转折都很意外,让人忍不住一口气读下去,实在太精彩了!
2024年11月29日 12:30
小说迷小陈
人物塑造非常出色,每个角色都有鲜明的个性,尤其是主角的成长,让人感同身受。
2024年11月29日 13: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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