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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007章 认干亲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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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飞回家了。

这是他在被分出高家后,第一次回来,更是主动要求回来的。

如果郑腐没有死的话,高老头不会允许他回来。

没办法,家族利益大过一切,要不然在郑腐决意要对付高飞时,高老头也不会把对他最有帮助的高云华,远远打发到外地去了。

高飞对于高家来说,只是一个晚辈。

可当他从车上下来后,却发现胡同门口有一大群人。

为首的,是个白发苍苍的老头,双手拄着拐杖,身上披着一件样式‘古朴’的军绿大衣,腰身明明已经佝偻,好像随时都会被大衣给压垮那样,可他还是尽可能的挺着腰板,就像一杆变形的标枪,拒绝旁边人的搀扶。

高老头。

相比起高飞最后一次看到他时的样子,高老头这一年多来,苍老的很快,仿佛小北风只要再吹的大一些,就能带走他的生命那样。

高飞下了车,定定的看着爷爷,很久没有动一下。

自从知道是这老头子的孙子后,高飞当然对高家家史很感兴趣,更知道自从爷爷离休后,除了刚退下来的第二年,曾经亲自在胡同外面恭候某位老人家之外,就再也没有在外面等过人。

今天,高老头却出现在了胡同口,迎接他的亲孙子。

承受不起。

不管高飞对高家有什么意见,他都承受不起爷爷的这份郑重。

咳!

对面人群中穿来的一声轻咳,惊醒了高飞。

他快步走了过来,在距离高老头还有一米的地方,双膝跪倒在了地上。

男儿膝下有黄金,只能归天跪地跪祖宗。

当然了,偶尔给老婆下跪,也不是啥丢人的事儿,毕竟现在年代不同了,老婆的地位直线上升,有的更是到了比男人祖宗还要重要的地位。

高老头亲自来胡同口恭候自己的孙子,这是在委婉的表示歉意,跟补偿。

高飞当街给他下跪,是表示他承受不起,更代表着他从没有因为被高家而抛弃,就恨这个老不死的没人性。

他是他爷爷,他是他孙子,他们血脉相承,谁都无法改变,无论谁做错了什么,当孙子的永远是孙子,当爷爷的永远是爷爷。

无论一个人做了什么,当他还记得他是谁的孙子,谁的儿子,还能记得世间有‘孝’这个字时,那么他就是个人。

无论一个人混得有多牛比,有多少个理由,当他忘记养育之恩而对父母大骂时,他都是个畜生--其实,说他们是畜生,也是对畜生的羞辱。

对高先生没有成为畜生,高老头很欣慰,笑着缓缓道:回来了。

回来了。

那就起来,回家。

高老头抬头看了眼站在远处的眼镜父女,说道:带着你的朋友。

好的。

高飞从地上爬了起来,高云华就走过来,给了他一个有力的拥抱,在他耳边说:对不起。

高云华道歉,则是因为在高飞最需要人帮忙时,他不得不听从高老头的去南方。

而且,他在临走之前,更是高飞帮了他一个大忙。

我们是兄弟,亲兄弟。

高飞拍了拍他的肩膀,低声笑问:那个女孩子呢,现在怎么样了?

高飞所说的那个女孩子,自然是高云华招惹的南寒美女了。

听兄弟提到那个女人后,高云华脸上有些扭捏,但还是轻声说道:她给我生了个儿子。

吓,爷爷不知道吧?

知道了,这种事,瞒不过老爷子的。

那你的腿子咋没断?

因为我儿子是个三条腿的,所以我的腿子就保住了。

高云华得意的说:你也该知道,老头子的思想其实都很传统,最大的希望就是家里男丁越多越好。

高飞很佩服:真不敢想象,你是怎么有胆子回家的。

是老爷子让我回来的,郑腐死的第二天。

哦,嫂子知道那件事吗?

你说呢?

肯定不知道,要不然你的第三条腿早就被咔嚓了。

我以后要是不长胡子了,我就找你算帐。

高云华幽幽的说道。

你比以前,要开朗了许多,这是好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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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《女总裁的赘婿狂兵》的最新评论

书迷小李

这本书的设定太棒了,人物关系错综复杂,每次阅读都让我充满期待,简直是不可自拔!

2024年11月29日 11:00

追书小王

情节发展让人激动,每个转折都很意外,让人忍不住一口气读下去,实在太精彩了!

2024年11月29日 12:30

小说迷小陈

人物塑造非常出色,每个角色都有鲜明的个性,尤其是主角的成长,让人感同身受。

2024年11月29日 13:45

每日更新内容:关于《女总裁的赘婿狂兵》的最新评价,敬请期待明天的评论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