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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9节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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朱凌薇点了点头。

姜海蓝起身,将手中的《房屋中介合同》的原件拿给了朱凌薇。

她先前立案的时候,向法庭提交的是复印件。

有原告盖公章、被告签字按手印的原件,开庭时带过来当庭出示。

——交到法院立案庭的材料也不是没有掉过,原件掉了可就麻烦了。

朱凌薇接过《房屋中介合同》,大致翻看了一下双方签订的条款,又看了看最后双方的落款和时间。

她问廖宗虹,你要看看吗?

廖宗虹说:我看看。

朱凌薇将纸张往他那边一递,廖宗虹起身,往前走了几步,接过合同。

廖宗虹看了一会儿。

朱凌薇问,被告对合同有什么意见?

廖宗虹看着最后的签字,这个是我签的,但是我买房子并不是因为他们公司的介绍。

——

曹丕双手抱臂望着天幕,脸上挂着奇怪的笑容。

哦,原来这就是举证质证!

原告方起诉被告方,要求被告方支付中介费,那么就要由原告方来举证证明为什么。

你和被告之间有什么关系,你为什么要求被告付你这笔钱。

这倒和曹丕原本的想象和认知不同。

法庭和法官,居中做裁判,还真的只是居中吗?

他们不负责查案?

或者说,他们是根据原告方自己的举证来查案?

他若有所思,莫非,这就是民事和刑事的区别?

刑事案件里有警方调查案件,然后将查好的证据材料移送给检察院,检察院在开庭时出具。但民事案件里举证就得由原告方自己来。

那如果原告方提供的证据不足够证明原告主张的事实,法官会判原告方输吗?

蒋琬则在思考公司。

看起来,公司就是店铺,不过是专门从事买主和卖主的房屋中间介绍的店铺。法定代表人……是老板的意思吧?他捏着下巴,不大能理解,为什么要把店铺的老板叫作法定代表人呢?

还有姜海蓝出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,蒋琬跳过自己不理解的复印件,琢磨这个营业执照。

……他琢磨不能。

至于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,蒋琬眸色渐深,姜海蓝说证明原告是适格当事人,那么……

莫非这一套证据就是原告这家公司的户籍证明?

——

姜海蓝继续念第三组证据,我们的第三组证据是两份vx聊天记录。第一份是原告的工作人员陈小瑜和被告的聊天记录122页,第二份是原告的工作人员冯宇浩和被告的聊天记录159页。

证明:第一,2022年5月到2022年11月期间,陈小瑜和冯宇浩向被告介绍了多套待售房屋信息;第二,陈小瑜和冯宇浩先后带被告看过案涉四套房屋,包括被告最后购买的青兰小区3栋606号房;第三,陈小瑜为被告和青兰小区3栋606号房的房主沟通的房价是780000万元。

朱凌薇问廖宗虹,你要看看吗?

廖宗虹回答,我看一看。

姜海蓝抱起两大叠vx聊天记录的截图,往廖宗虹那边一递。

廖宗虹起身走过来接过,抱回他的被告席,慢慢翻看。

他看了差不多一分钟。

朱凌薇问,这个是你和原告工作人员的聊天记录吗?

vx聊天记录没什么好否认的,廖宗虹点头,是。

他又立即反驳,但是他们并没有帮我谈成这个房屋买卖合同,当时780000房主不同意,我没能买到房子。后来我也不是780000元买下来的。

朱凌薇顺便问了一句,你是多少钱买的?

廖宗虹说:735000元。

书记员那边啪啪啪敲键盘。

姜海蓝也在庭审笔录上写下735000。

姜海蓝出示的第四组证据是陈小瑜和廖宗虹的电话录音。

证明廖宗虹最后购买了青兰小区3栋606号房,并拒绝向原告支付中介费的事实。

录音资料是以光盘的形式的提交的,毕竟律师们总不能把有录音的手机提交给法庭。

但是在法庭上嘛……

朱凌薇问姜海蓝,你手机里有吗,直接放一遍吧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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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《给古人直播从重婚案庭审开始》的最新评论

书迷小李

这本书的设定太棒了,人物关系错综复杂,每次阅读都让我充满期待,简直是不可自拔!

2024年11月29日 11:00

追书小王

情节发展让人激动,每个转折都很意外,让人忍不住一口气读下去,实在太精彩了!

2024年11月29日 12:30

小说迷小陈

人物塑造非常出色,每个角色都有鲜明的个性,尤其是主角的成长,让人感同身受。

2024年11月29日 13:45

每日更新内容:关于《给古人直播从重婚案庭审开始》的最新评价,敬请期待明天的评论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