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橄榄树不在远方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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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不容易出了门,芭提雅的雨还在下,细细密密的,像要把人的骨头缝都给塞满湿气。

红莲酒吧不在主街,它藏在一条充满了鱼腥味、咖喱味和下水道反味的小巷深处。如果不熟路,根本找不到那个画着一朵妖艳红莲花的霓虹灯牌。那灯牌坏了一半,电流滋滋响,红光一跳一跳的,像个心脏早搏的病人。

推开那扇沉重的木门,世界安静了。没有外面那种震得人心慌的摩托车轰鸣,没有皮条客尖锐的叫喊,也没有蒂芙尼秀场那种要把人脑浆子都震出来的重低音。这里只有一首很轻的爵士乐,女人若有若无的声音在昏黄的灯光下漂浮。灯光是暖黄色的,打在旧木头吧台和深蓝色的天鹅绒窗帘上,泛着一种陈旧的、类似于琥珀的光泽。空气里漂浮着淡淡的薄荷烟草味,混合着老家具特有的木蜡油味道。

这里是红莲。芭提雅这个巨大的欲望绞肉机里,唯一一个不吃人的地方。几张散落的圆桌边,坐着三三两两的人。大家都很安静,说话声压得很低,像是怕惊扰了这里的尘埃。

吧台后面,一个女人转过身来。她穿着一件墨绿色的真丝旗袍,头发松松地挽了个髻,手里拿着一块白布在擦杯子。她看着有五十岁了,眼角的皱纹像是刻上去的,但那双眼睛很亮,透着一股子见惯了生死离别的从容。

这是美娜。

哟,这不是李家大少爷吗?还带着老佛爷呢?

美娜放下杯子,笑着迎了出来。她走路的姿势很好看,腰背挺得直直的。

少贫嘴。老乐哼了一声,虽然嘴硬,但还是把手搭在了美娜伸过来的胳膊上,给我找个软和点的座。这老腰一走路就快断了。

一直给你留着呢。最里面的卡座,没人吵。

美娜引着我们往里走。路过一张桌子时,一个正在卸妆的变装皇后抬起头,冲老乐点了点头。老乐也微微颔首,那架势,像是个微服私访的太后。

坐下后,美娜端来了两杯威士忌,一杯温水。

今儿怎么有空过来了?不是去蒂芙尼看那帮小妖精了吗?美娜靠在沙发背上,手里夹着一支细长的女士烟。

看完了,太亮,吵眼睛。少爷喝了一口酒,还是你这儿养眼。

德行。美娜白了他一眼,眼神飘向我,这就是你提过的那个……读过书的?

阿蓝小弟。我点点头。

好名字。美娜吐出一口烟圈,这地方最缺的就是蓝色。全是红的、黄的、黑的。蓝色太干净,在这儿留不住。

正说着,酒吧的灯光稍微暗了一些。原本的爵士乐停了。

角落里的一个小舞台上,那个一直空着的高脚凳上,走上去一个人。

是兰芷。

她和这屋子里的所有人都不同。

她穿着一件简单的白衬衫,扣子扣到最上面一颗,下面是一条黑色的长裙,遮到了脚踝。她没化妆,素面朝天,头发学着美娜的样子,松松地挽了一个髻。几缕发丝垂下来,拂着她雪白的脖子。

她是真正的女人。那个被烂赌鬼丈夫卖到这里的、想扔掉女人身份却扔不掉的兰芷。相比较上次见她,她的气色好了很多,原先面上肉眼可见的灰白和愁苦不见了,取而代之的是一丝游移的从容。她坐在高脚凳上,调整了一下麦克风。

老乐眯起眼睛,把身子往前探了探。

台上,琴师的手指在键盘上落下。前奏响起。

那是一首很老的曲子。不是那种靡靡之音,而是一种带着泥土味的、悠远的调子。

兰芷闭上眼,睫毛在眼睑下投出一片小小的阴影。

不要问我从哪里来……

声音响起来的时候,我感觉头皮麻了一下。

与其说是唱歌,她更像是在叹气。她的嗓音很干净,没有一点杂质,像是一块冰凉的玉石贴在发烧的额头上。没有颤音,没有技巧,平铺直叙地把每个字送出来。

我的故乡在远方……

酒吧里彻底安静了。

正在揉脚的舞女停下了动作,手里还拿着红花油的瓶子;缩在角落里算账的赌鬼抬起了头,眼神发直;在吧台边擦桌子的侍应生靠在柱子上,不动了。

为什么流浪……流浪远方……流浪……

这句流浪,兰芷唱得很轻,像是一阵风吹过空荡荡的走廊。

老乐的手抖了一下,杯子里的水洒出来几滴。

为了天空飞翔的小鸟……为了山间轻流的小溪……为了宽阔的草原……

歌词很美,全是风景。但在这间充满了霉味和酒精味的地下酒吧里,这些风景听起来像是个残忍的笑话。这里没有草原,只有水泥地;没有小溪,只有泛着油花的臭水沟;没有飞翔的小鸟,只有折了翅膀的野鸡。

流浪远方……流浪……

兰芷唱到这里,声音稍微扬上去了一点,带着一种近乎绝望的执着。

这是什么歌?老乐突然开口,声音压得很低,带着一丝颤抖,怪怪的。听着心里发堵,像是塞了团棉花。

少爷手里转着酒杯,眼神透过琥珀色的液体,似乎在看很远的地方。

《橄榄树》。少爷说,七十年代的一首歌,齐豫唱的。

橄榄树?老乐皱着眉,这东西还能当歌名?它是什么样子的?

是一种……长在很远地方的树。少爷轻声解释,这歌讲的不是树,讲的是没有家。

没有家……老乐喃喃自语,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那个玻璃杯,出了那个门,谁还记得家在哪儿。

台上,兰芷还在唱。

还有还有……为了梦中的橄榄树橄榄树……

她的声音里没有哭腔,脸上也没有表情。她就像是在叙述一件跟自己无关的事。那种冷静却一瞬间比哭天抢地更让我难受。她是被丈夫卖出来的,她的家早就没了,那个所谓的故乡,现在只意味着背叛和耻辱。她是为了什么流浪?不是为了小鸟,不是为了草原,是为了还债,为了活下去。但如果只是为了这些,她为什么看起来像是渐渐和这些东西没关系了似的?

不要问我从哪里来……我的故乡在远方……

少爷突然跟着哼了起来。

他的声音很低,很沙哑,带着被烟酒浸泡过的颗粒感。他哼着那个调子。那调子混在兰芷清亮的声音里,像是一层粗糙的底色。

老乐听了一会儿,也张开嘴,发出一些浑浊的音节。她五音不全,嗓子也坏了,像破风箱一样漏气。但她哼得很认真,头一点一点的,像是在打着拍子。

美娜站在旁边,手里的烟烧了一长截烟灰,掉在旗袍上也没发觉。她闭着眼,嘴唇微微翕动。

慢慢地,酒吧里响起了稀稀拉拉的哼唱声。

那是各种各样的声音。有男人的低沉,有女人的尖细,有不男不女的嘶哑。

大家都在唱这棵不存在的橄榄树。

在这个被上帝遗忘的角落里,在这间像是防空洞一样的酒吧里,这群连身份证都可能早已丢失的人,用这首关于远方的歌,把自己围成了一个圈。

兰芷睁开眼,看着台下。她的眼神有些茫然,似乎没想到会有回应。

唱完了。

最后的尾音在空气里飘荡了一会儿,然后慢慢沉淀下来,落进那些陈年的木地板缝隙里。

没有掌声。

有人举起酒杯,默默地喝了一大口;有人低下头,用手背抹了一下眼睛。

兰芷从高脚凳上下来,微微鞠了一躬,然后就像个影子一样,悄无声息地走下了舞台,坐回了吧台最里面的阴影里。

美娜走过去,给她递了一杯热牛奶,没说话,只是伸手摸了摸她的头发。兰芷像只受伤的猫一样,在美娜的手心里蹭了一下。

老乐吸了吸鼻子,抓起桌上的花生米往嘴里塞,嚼得咯吱咯吱响。

这歌不好。老乐一边嚼一边说,眼圈红红的,太酸了。把人的魂都勾没了。少爷,回头你教教我,我也想学。

你不是说不好吗?少爷笑了,伸手帮她擦掉嘴角的渣子。

不好也得学。老乐瞪了他一眼,学会了,以后我要是死了,找不到路,就唱这个。阎王爷一听,知道我是个流浪鬼,没准能给我指条回家的道。

你家在哪儿啊?少爷问。

老乐愣住了。

她张了张嘴,似乎想说个地名。天津?北京?还是三十年前那个半山腰的豪宅?

最后,她摇了摇头,笑了。她的笑容在琥珀色的酒液后晃荡,辛辣的,甘甜的,我的胸膛里泛起一团火。

忘了,早忘了。她端起那杯已经凉透的温水,哪儿有你,有......老伙计们,还有新朋友,哪儿就是家吧。

少爷没说话,只是把手伸过去,覆盖在老乐那只枯瘦如鸡爪的手背上,用力握了握。

我看着他们。

看着老乐那张被岁月揉皱的脸,看着少爷那双总是藏着讥诮此刻却满是温柔的眼睛,看着远处阴影里兰芷那张安静的、倔强的脸。

窗外的雨还在下,打在铁皮顶棚上,噼里啪啦的。

但在这间屋子里,在那盏昏黄的灯光下,我觉得这大概就是所谓的橄榄树吧。

它不长在远方,也不长在梦里。

它就长在这片烂泥里。

阿蓝,少爷转过头,把那个空酒杯推给我,满上。

我拿起酒瓶,琥珀色的液体倒进杯子里,激起一个小小的漩涡。

少爷端起酒杯,透过酒液看着这间酒吧,看着这群被世界抛弃的人。

不敬远方。少爷说,敬这满屋子的烂泥。敬怎么踩都踩不死的野草,敬橄榄树。

敬橄榄树。老乐举起水杯。

三个杯子碰到一起,什么都没有破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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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《放诞女》的最新评论

书迷小李

这本书的设定太棒了,人物关系错综复杂,每次阅读都让我充满期待,简直是不可自拔!

2024年11月29日 11:00

追书小王

情节发展让人激动,每个转折都很意外,让人忍不住一口气读下去,实在太精彩了!

2024年11月29日 12:30

小说迷小陈

人物塑造非常出色,每个角色都有鲜明的个性,尤其是主角的成长,让人感同身受。

2024年11月29日 13:45

每日更新内容:关于《放诞女》的最新评价,敬请期待明天的评论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