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'云霁还帮着掩饰:我也觉得很好,北边比应天府更旱,更需要这些农作物。我们是一边收集,一边发现原来他们带回来的除了耐旱作物,竟还有耐寒的作物,于是就一并带了回来。
你们带回来的那些种子,我已经着人种下去了,如果真有你们说的那么好,将来没准真能活人无数,你们就积下大功德了。陶礼之颔首。
闵悉趁机提议:舅父,我来京的途中,发现淮河以北的冬小麦已经长得很深了,约莫再有两个月就能收获了。这些土地在收获之后,也许还可以播种一轮包米,包米的生长期短,入冬之前就可以收获了。
陶礼之看着他:你确定?冬小麦收割起码都到端午前后了,这个时节再种包米,黄河以北到八九月,就很冷了,包米两三个月就能收获?
闵悉想了想:或许可以套种。
陶礼之问:何谓套种?
闵悉解释:就是麦子收获前半个月或者一个月左右,就把包米种在麦地里,收麦的时候注意点即可。
陶礼之沉默了,不得不说,这确实是个办法,黄河下游两岸,收完冬小麦后,正好是万物生长的夏季,通常都是用来种大豆,大豆产量很低,并不能当粮食使,对增产作用不大。
如果包米真如他们说的那样高产,生长周期短,这就意味着粮食能大幅增产。这样利国利民的好事,陛下不得高兴疯,自己少不得要给这两个外甥写本奏章上去请赏。
这些我都会着人去尝试,如若真有奇效,少不得给你们请赏。陶礼之道。
谢过舅父!闵悉和云霁异口同声道谢,然后彼此相视一笑。
中午,两人在陶府吃饭。陶家的男丁都到场了。
陶家也没有纳妾的传统,陶老太爷生有两子一女,云霁的两个舅舅,大舅陶礼之如今是户部员外郎,二舅陶敬之是个举人,考了数回未中,如今在找了份书院授业的差事,一边授课,一边备考。
其实以陶家的家底,无须他谋职也能供得起。不过在连考三回未中,侄子都考取举人之后,他决心不再埋头苦读,而是换一种方式来学习。他教授的学生都是备考乡试的秀才,其中不乏出类拔萃者,他这个先生也能从学生身上学到许多。
陶家舅舅也未纳妾。大舅陶礼之有一子二女,长女与次女皆已出阁,幼子陶澍比云霁小两岁,跟闵悉同龄,去年通过乡试中举,今年同叔父一起参加了会试,叔侄双双落榜,不过他尚年轻,才学出众,考取进士是迟早的事。
二舅陶敬之有二子二女,长女已出阁,次女最小,不过五六岁,中间两子,长子陶渝今年十六岁,已考取秀才,正在备考乡试,次子陶源今年十二岁,尚未参加县试。只因他年龄尚小,家中不放心他独自回乡参加县试,干脆等过两年年龄稍长,功课更扎实一些,回乡一举拿下县试、府试与院试。
所以这一家子都是读书人,相较而言,闵悉就是个文盲。不过这一家子教养都极好,并没有人看轻他,反而当他是恩人。大约是云霁在闵悉过来之前,早就把他夸成了花儿,说他极其聪颖,学东西极快,他们在欧洲短短三载,就已经学会了葡萄牙语、西班牙语和英语。
这让陶家人认为,闵悉是块未曾雕琢的璞玉,若是雕之琢之,必是一块上等的美玉。
所以饭桌上,陶老太爷就提了起来:闵悉,我听霁儿说你有心向学,老夫在家中横竖无事,正教你二舅家的澜姐儿开蒙,你若愿意,可以过来一起听课。
闵悉知道,陶老太爷大约是怕自己年纪太大,去学堂跟着孩童一起启蒙,面子上挂不住,便想在家中教自己。翰林学士愿意为他启蒙,这得是多高的起点!
可闵悉也不知道该不该答应,因为不久之后,他就要和云霁离开大明去往欧洲,学业肯定是会半途而废。而且现在他们事情繁多,有许多事情需要去办,时常请假,似乎会给老太爷留下不太好的印象。
好在云霁替他解了围:外祖父,九弟暂时没法跟着您学习,我们还有许多事情要办。秋后我们还要离开大明,去一趟拂朗机。
他这话一出口,满桌子人都不淡定了。
什么?你还去拂朗机?不行!好不容易九死一生才回来,你怎么还要去!陶老太爷最先反对。
陶礼之看着外甥:好不容易才回来,为什么还要再去冒险?到底是为什么?
二舅与表弟们也都看着他,虽然没说话,但眼神满是不理解。
闵悉明白过来,云霁还没跟外祖一家说还要返回欧洲的事。
关于《大航海时代:我用美食征服欧洲》的最新评论
书迷小李
这本书的设定太棒了,人物关系错综复杂,每次阅读都让我充满期待,简直是不可自拔!
2024年11月29日 11:00
追书小王
情节发展让人激动,每个转折都很意外,让人忍不住一口气读下去,实在太精彩了!
2024年11月29日 12:30
小说迷小陈
人物塑造非常出色,每个角色都有鲜明的个性,尤其是主角的成长,让人感同身受。
2024年11月29日 13: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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