意外的是,那场薄荷风波似乎让我在班里开始有了些存在感。我听见越来越多的同学贼眉鼠眼地叫我寡妇。一开始我还不确定他们说的是不是我,直到有一次上课的时候老师忘记了我的名字。
呃……那个谁……林语骞的女朋友……你来读一下一段课文。
哄堂大笑。
我倒是在心里松了一口气,不仅因为林语骞的女朋友要比寡妇好听多了,更重要的是,我终于可以开始练习隐身了。
首先,我需要找到一个合适的场景来做实验。
实验的前提是:我必须在场;
预期的结果是:我不在;
变量是:隐身能力的触发时机。
以前我还担心自己会因为太过透明无法满足实验前提,现在想想真是多余了——当我顶替林语骞,成为那个被偏爱的霸凌对象之后,可供实验的场景从此多到数不胜数。
我最先尝试的触发方式是憋气。
我的理由是,皮肤是人类最大的器官。只要憋住气一动不动,就不会惊扰他们那个接触面积超大的器官,也就不会发现。为此我还特地在浴缸里进行了专项练习,以至于当年体检的时候我吹出了史无前例的肺活量。
但我忘了他们跟丧尸不一样——他们那双爱偷懒的眼睛还有用,并且擅长捕捉红色。而我一憋气脸就会红成猪肝,所以自然会被发现。
当我把泡在游泳池里的书包捡回来,第一件事就是掏出那个湿透的实验笔记,划掉憋气。
关于《?》的最新评论
书迷小李
这本书的设定太棒了,人物关系错综复杂,每次阅读都让我充满期待,简直是不可自拔!
2024年11月29日 11:00
追书小王
情节发展让人激动,每个转折都很意外,让人忍不住一口气读下去,实在太精彩了!
2024年11月29日 12:30
小说迷小陈
人物塑造非常出色,每个角色都有鲜明的个性,尤其是主角的成长,让人感同身受。
2024年11月29日 13:45
每日更新内容:关于《?》的最新评价,敬请期待明天的评论!